清听声学鸣笛炸街抓拍系统 助力苏州交警科技反“炸”
日期:2023-06-15 16:58:04 发布者:本站
夏季“飙车炸街”高发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
公安部日前部署开展
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
苏州公安交警持续开展
“炸街车”扰民专项整治行动
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零容忍 全覆盖 严执法
案例1:
车辆号牌:浙B9****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
查获地点:琴川街道道路
非法改装了排气、尾翼
案例2:
车辆号牌:苏U1****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
查获地点:新世纪大道
非法改装了排气,尾翼,后包围
案例3:
车辆号牌:苏E0****
违法行为人:阎某
查获地点:富春江路
非法改装了排气,尾翼,前大灯
案例4:
车辆号牌:苏E7****
违法行为人:程某
查获地点:琴川街道道路
非法改装了排气,后包围,侧裙
“炸街”看似很酷 实则隐患重重
01、超速飙车,十次事故九次快。“炸街车”往往伴随着超速飙车,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导致汽车的制动距离延长,减弱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及对速度的判断能力等,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02、噪声危害,噪音会引起居民的精神、心理、情绪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实验表明,40~50dB的噪声就会对听力有损害,80~85dB的噪声会造成听力的轻度损伤,长时间接触85dB以上的噪声,会造成少量噪声性耳聋。
03、改装惹祸,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隐患,造成车辆自燃;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降低城市噪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全面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前期,交警部门在辖区内多条路段完成了噪音超标车辆自动抓拍取证系统建设。
曝光警示端 音频采集器
清听声学鸣笛抓拍系统
该系统利用最新的声学技术,通过对违法鸣号车辆自动抓拍取证系统,对考点周边交通进行管控,实现了从音频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到执法提升的“安静交通”闭环。同时,对于在鸣号禁区违法鸣号、噪音超过一定分贝的车辆会自动抓拍取证,以视频的方式,让噪音“看得见”。
苏州交警在
园区、高新区等关键路段
多点分布安装了数台
“炸街车抓拍”电子警察
清听声学炸街抓拍系统
对违法改装车,违法鸣喇叭进行
集中噪音监测与抓拍取证
戳这里查看内容
▲万盛街九龙医院路段
▲方洲路西交附中路段
▲钟南街儿童医院路段
▲邓尉路违法鸣喇叭抓拍
根据太湖大道的通路特点
交警部门选定了几个车辆必经路段
在这些点位安上了抓拍系统
违法车辆一旦从这条路上经过
都将被抓拍取证
▲太湖大道稼先路——非法改装车“炸街”抓拍
▲太湖大道230省道——非法改装车“炸街”抓拍
重点违法
非法改装、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易肇事肇祸和易加重损害后果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道路
以交通违法多发、事故多发的道路,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学校周边道路以及城镇赶集赶地点为重点道路。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故意“炸街”期间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苏州交警提醒:
道路不是赛车场,“飙车炸街”之风不可长,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行为,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秩序。对影响道路周边交通安全,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
转载来源:苏州交警